乙方承租期间未承担相应费用
永嘉县律师网
2025-05-07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如果乙方在承租期间未承担水电费等其他相关费用,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您作为出租人确实有权要求其支付。因为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承租人需承担租赁物使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条款。若乙方违反此约定,您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的精神(虽此条直接针对租金,但费用承担同理可推),请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相关费用。若乙方逾期不支付,您还可以考虑解除合同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乙方未承担费用时,您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必须先催告。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您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欠缴的费用;其次,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逾期仍未支付,您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为确保乙方承租期间按时承担相关费用,您可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费用承担条款,包括费用种类、支付期限及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同时,建议定期核查乙方费用支付情况,一旦发现欠缴,立即书面催告,并保留催告证据。若乙方持续不支付,可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寻求法律途径追缴欠款及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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